本实施细则的制订依据为山西大学 2025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 章程和山西大学 2025 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同时是对上述 工作章程和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的进一步细化,适用于化学化工学院 2025 年分析化学(学术 型)、有机化学(学术型)、物理化学(学术型)、应用催化(学术型)、药学(学术型)、化学工程(专业型)和制药工程(专业型)等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
一、工作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接收管理,强化复试考核,规范复试程序,切实保证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组织领导
根据山西大学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化学化工学院 2025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 直博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院 2025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 根据各专业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名情况,相应成立各专业复试组,具体包括:分析化学专业复试组、有机化学专业复试组、物理化学专业复试组、应用催化专业复试组、药学专业复试组、化学工程专业复试组、制药工程专业复试组。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 一般不得少于 5 人,且须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当年有直博生招生计划的各专业应 成立直博生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至少由 5 名本学科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 中至少有 1 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各专业复试工作由各专业负责人组织,并对本专业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
三、复试安排
(一)考生报名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含直博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 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 报志愿。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推免生(含直博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含直博生)接到相关通知后尽快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
(二)复试时间
第一阶段:9 月 26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在化学化工学院二层 B212 会议室进行接收推免生复试。
第二阶段:9 月 29 号到 10 月 10 号。(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三)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本科与报考硕士专业所属学科相近的原则上只需参加面试,跨专业考生须另外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后参加面试。推免生(含直博生) 的复试考核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复试突出能力考查,注重 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复试均在视频监控之下进行。 复试由专人进行现场记录,所有复试材料妥善留存、备查。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复试最 终成绩以去掉所有复试成绩中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考生复试分数。
(四)推免生须在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还需提供四级成绩单。
(4)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5)《山西大学 2025 年接收推免生登记表》(见附件)
(五)直博生须在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还需提供四级成绩单。
(4)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的证明材料。
(5)《山西大学 2025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
(6)《山西大学 2025 年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由至 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 字数不少于 350 字,且须由推荐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见附件)。
四、录取
学校根据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本科阶段的成绩和复试成绩来确定是否录取,凡未参加 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学校确定拟录取后, 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含直博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含直博生)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推免生(含直博生)正式录取名单。
五、推免生(含直博生)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者。
(二)未参加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或者复试考核不合格者(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 分)。
(三)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四)思想品德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提交材料内容不真实及弄虚作假者。
六、工作纪律及违规处理
所有参加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及相关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及相关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 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人员,不得参与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和 录取有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 律责任。 实行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限内 接受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咨询方式:
化学化工学院:电话 0351-7010588、 15934121986
化学化工学院网站:http://hxhgxy.sxu.edu.cn/
化学化工学院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