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化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按照“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考核,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考核过程管理,切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选拔对象
1、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本校全日制二、三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生报名后“材料审核工作小组”进行初审,公示入围考生名单。初审要求:符合 2024 年化学学科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2、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1)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2)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往届硕士研究生。考生报名后“材料审核工作小组”进行初审,2024 年 4月25 日公示入围考生名单。初审要求:符合 2024 年化学学科“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3、入围考生请在综合面试时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需与电子版一致)。
三、考核方式
采用线下考核的方式,各专业具体时间和地点如下:
四、选拔办法
1、考核内容
综合素质面试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素质、英语能力、专业综合素质、科研成果水平、创新能力和专业培养潜力等。每位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面试环节全程视频监控,并由专人进行现场记录。
2、考核小组成员
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 5 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其中至少有 1 名以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查。
3、成绩计算
考核小组每位老师单独打分,最终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五、录取原则
(一)以下情况属于考核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
3、报名申请材料不合格。
(二)拟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和所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不超过各专业的博士招生计划。
六、联系方式
化学化工学院
2024 年 4 月 24 日